高州讨账公司成功调解企业拖欠电费及违约金纠纷。
一、案情简介
某用电企业因经营周转困难,长期拖欠电费,经供电企业多次催收仍未及时缴纳。供电企业依据《供用电合同》主张电费及违约金,企业以经营压力大、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异议,双方形成争议。
二、调解过程
调解组织重点围绕合同效力、用电量核对、违约金计算依据开展工作,向企业释明依法按时足额交纳电费是法定义务;同时引导供电企业考虑企业实际经营状况,在合法合规前提下,灵活协商还款方案。
三、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四条: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。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,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。
四、调解结果
双方达成分期支付协议,企业按期履行缴费义务,供电企业暂缓采取停电措施,既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,也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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